重庆市渝快办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13 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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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已调查终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联系人:上述企业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渝快办app提出陈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由本渝快办app立案调查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2015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逾期未提出的,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重庆市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渝快办app拟吊销企业名单重庆市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渝快办app2017年6月9日重庆市巫山县工商行政管理渝快办app拟吊销企业名单.xls视为放弃此权利。潘玲玲联系电话:理由、向明、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57687702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巫山县犀牛望月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170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4、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第八条以及《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
现将本渝快办app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