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工商动态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綦江区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7-06-16 15:56:5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重庆朝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你公司有陈述、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证实你公司无正当理由在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均连续超过6个月,或以电话通知方式进行联系核实,
  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企业连续6个月不经营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视为放弃此权利,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居委会、理由、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你单位应当在本听证告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如果有陈述、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一案,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条规定,逾期未提出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我局通过对你公司登记住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法直接、且未办理注销登记。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重庆公司注销工商行政管理局綦江区分局2017年6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产权所有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地走访,
  以及采用查询企业年报等方式,物管公司、已调查终结。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