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区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13 18: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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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注册公司核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7年6月13日吊销处罚企业名单.xls《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经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2015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注册公司核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决定,或者六个月内向注册公司核名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
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注册公司核名邦兴物业有限责任注册公司等281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