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公司核名文龙工商所调解一起染发过敏纠纷
发布日期:2012-05-13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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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所执法人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了解详细情况,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吕先生头皮出现发痒、(綦江局供稿)随后吕先生立即赶往医院诊治,确定消费者吕先生投诉情况属实。但发艺店给消费者染发前,
最后经该所干部耐心细致调解,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吕先生来到綦江区九龙大道某发艺店染发。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皮肤过敏测试后才能使用。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经查,
近日,发红症状。发艺店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吕先生1500元。4月3日,事后消费者吕先生多次找到发艺店,也未给消费者进行皮肤过敏测试,
双方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由发艺店一次性赔偿吕先生1500元。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染发剂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要求承担因染发水引起其过敏所产生的诊疗费、吕先生向綦江区文龙工商所投诉,染发次日,接到投诉后,綦江区文龙工商所调解一起因染发引起的皮肤过敏纠纷,
到4月10日,经医院确诊为染发水引起的过敏性皮炎。既未咨询消费者有无皮肤过敏情况,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元,但都被发艺店以不对个别过敏事件负责的理由所拒绝。店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头皮已经红肿并开始流血水。由此引起皮肤严重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