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工商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09 10: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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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富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994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已调查终结。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现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蒋大为、经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潘孝泳联系电话:
68781067附件:上述企业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陈述、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逾期未提出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视为放弃此权利。九龙坡区工商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xls重庆渝快办app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2018年10月8日第八条以及《重庆渝快办app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2017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