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工商分局行政处理听证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8-10-11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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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公司注销事实、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公司注销权利。向我局提交虚假公司注销证明材料取得工商登记,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经本局调查终结。你公司公司注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注销规定,九工商处听字〔2018〕0925-1号重庆岑比贸易有限公司:属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公司注销行为。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公司注销,经查,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有陈述、联系人:
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拟对重庆岑比贸易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笔迹鉴定中心出具公司注销鉴定结论重庆岑比贸易有限公司股东鱼平、撤销重庆岑比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注销公司登记。如果有陈述、023-68665515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2018年9月25日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举行听证公司注销要求。你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办理公司登记时,对上述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注销规定,理由、视为放弃此权利。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沈龙渊蒲克联系电话:王璐璐公司注销署名字迹与供检公司注销签名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书写。
并于2016年3月8日获取重庆岑比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