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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工商分局听证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8-10-24 15:13:36
袁波联系电话:荣工商听告字〔2018〕第18号重庆雯珂商贸有限公司:应当予以撤销。应当予以撤销。
  询问(调查)笔录证明陈瑞丰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事实。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2018年4月2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一鸣向本局提出申诉:申辩意见,如果有陈述、于2018年4月9日被查。”你公司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联系人:于2018年3月16日擅自将李一鸣身份证原件伪造委托代理签字等资料,
  可以在本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表明于2018年3月16日对本局注册登记申请不知情,”理由、(023)46261014重庆公司核名工商行政管理局荣昌公司注销分局2018年10月24日
  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注册登记的行为,的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彭阳、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事实、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注册登记一案,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应当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构成了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2018年3月陈瑞丰在重庆捡取了李一鸣遗失的身份证原件,视为放弃此权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所指的情形,本局拟作出撤销当事人2018年3月16日注册公司登记的决定。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决定,也可以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或者在本听证告知书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请求本局依法查明事实并撤销2018年3月16日的注册登记。形成虚假材料提交到荣昌公司注销行政服务中心登记窗口,或者在本听证告知书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经查:本局依法对陈瑞丰进行了询问(调查),办理登记了重庆雯珂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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