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快办app工商行政管理局巴南区分局吊销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25 17: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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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渝快办工商行政管理渝快办app下载申请复议,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向重庆普地远邦投资有限公司等23户企业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重庆普地远邦投资有限公司等23户企业(名单附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构成了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采取公告送达,吊销重庆普地远邦投资有限公司等23户企业营业执照。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巴南渝快办app分渝快办app下载23户吊销公司名单.doc重庆渝快办工商行政管理渝快办app下载巴南渝快办app分渝快办app下载2016年7月25日
特此公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2016年7月25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1-2、本渝快办app下载决定分别以巴工商吊处字〔2016〕1-1、经本渝快办app下载立案查明:附件:……1-22、也可在六个月内向巴南渝快办app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