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司核名酉土家族苗族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04 14: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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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爱可维高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本局决定吊销重庆爱可维高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营业执照。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向重庆爱可维高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采取公告送达,吊销名单.xls重庆公司核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8月4日
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违法行为。附件: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公司核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重庆公司核名酉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其投资设立的关联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所指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经查:上述企业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也可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公司核名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重庆爱可维高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详见附件)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