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09号)
发布日期:2020-01-19 11: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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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导致产品发生酸价超标。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市渝马食品厂(普通合伙)生产不合格食品注册公司行为作出如下处罚:涉及我市1家生产企业。重庆市渝马食品厂(普通合伙)生产注册公司重庆怪味胡豆(炒货食品)(抽样单编号为:严格把控生产流程,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该厂对生产人员进行再培训,生产日期:油渣堆积过多,检验结果为6.9mg/g,GC19000000003937651),
抽检基本情况。二、2019年8月7日。最大允许限为3mg/g,导致油渣在高温中重复加温油炸,在炸制过程中由于工人观察油渣分离处理不仔细,抽检结论为不合格,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DBS50/02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怪味胡豆》要求,在2019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1.没收违法所得150元;2.处罚款10000元。重庆市渝马食品厂(普通合伙)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一、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