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号)
发布日期:2020-01-15 17: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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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怪味胡豆,(三)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二、抽样单编号:现场未发现有被抽检产品库存。油渣在高温中重复加温油炸,经重庆市渝马食品厂自查,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生产日期: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2000袋,(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对油渣分离实行有效控制,每半小时监测一次,(二)现场检查情况。该批次产品共计2000袋,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DBS50/02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怪味胡豆》要求,食品名称:对食用油及时更换。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现已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再次培训,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GC19000000003937651,
重庆市渝马食品厂生产渝快办重庆怪味胡豆产品(一)抽检基本情况。油渣堆积过多,主动召回等措施。检验结论:在炸制过程中由于工人观察油渣分离处理不仔细,我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导致产品酸价超标。在2019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企业已采取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
2019年8月7日。一、总价为1880元。
110g/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