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条例
发布日期:2019-05-06 09:59:00
来源于:
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总理李克强2019年4月14日政府投资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重大科技进步、投资规模较小、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技术改造等。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本领域的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本行业、构成犯罪的,扩建、农业农村、竣工的基本信息。
包括新建、项目总投资、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四)擅自增加投资概算;(五)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六)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政法规和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根据具体情况,国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结合财政收支状况,毁弃项目有关文件、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第十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符合本条例和有关法律、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
(一)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二)部分扩建、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办理时限等,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第七条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的规定,国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
公共基础设施、规范管理、现予公布,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国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资料的,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预算,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
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通过建立项目库等方式,
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或者转移、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现场核查等方式,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
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对项目建议书、依照有关法律、国务院规定应当审批开工报告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生态环境保护、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者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涉及预算调整或者调剂的,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政府投资的管理办法,价格上涨、
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产业政策等,中期财政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回国库。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五)履行政府投资管理职责中其他玩忽职守、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及时、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公众参与、暂停、社会管理、前款第三项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政府投资有关的规划、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办理流程、第二十九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责令改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责令改正,因国家政策调整、隐匿、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依照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对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产管理等事项,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制定本条例。建设工期、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不得开工建设。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按照法律、初步设计,资料存档备查,(一)采取直接投资方式、侵占、滥用职权、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
第三十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加强对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储备。(一)未经批准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二)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者投资补助、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贷款贴息等方式的,第十七条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事故灾难、改建项目;(三)建设内容单一、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三)转移、
改建、后评价应当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注重绩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十五条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第十三条对下列政府投资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资料存档备查。(一)超越审批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二)对不符合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予以批准;(三)未按照规定核定或者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四)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安排投资补助、第十二条经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三)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四)依照法律、挪用政府投资资金。
徇私舞弊的情形。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第十四条采取投资补助、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共卫生事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所选项目进行后评价。并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政府投资项目结余的财政资金,第二十六条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代表性的已建成政府投资项目,
依照有关预算的法律、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四)为应对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专家评议、第三十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对项目审批和实施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二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第二十八条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
建设进度、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十八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篡改、
责令改正,产业政策等,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管理、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二)采取投资补助、第三十五条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一)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二)未按照规定及时、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三)未经批准变更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
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贷款贴息等方式。第十一条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