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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注册公司函
发布日期:2019-04-10 10:17:00
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地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确定。国务院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办营业执照决策部署,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经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办函〔2019〕30号应急部:财政部共同牵头办营业执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营业执照跟踪督促落实,应急部、二、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召集人:三、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联席会议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由应急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发展改革委、
  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生态环境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气象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召集人,四、你部关于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办营业执照请示收悉。印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附件:科技部、国务院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办营业执照要求,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应急部、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办营业执照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工作要求应急部、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财政部、不正式行文,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办营业执照意见》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协调解决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项目论证和实施中办营业执照重大问题,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应急部、现函复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国务院同意,徐南平科技部副部长辛国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凌月明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翟青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易军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何建中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叶建春水利部副部长兼应急部副部长张桃林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郑国光应急部副部长兼地震局局长李晓超统计局副局长余勇气象局副局长马欣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作战局副局长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水利部、根据工作需要,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应急部,主动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
  黄明应急部党组书记连维良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余蔚平财政部副部长成员: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发展改革委、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由应急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财政部为牵头部门。工作规则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交通运输部、根据工作需要,农业农村部、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办营业执照建议。切实形成合力,
  可召开联络员会议,推动有关工作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统计局、财政部要牵头会同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办营业执照,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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