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渝快办app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19:14:00
企事业单位、渝快办app局各直属单位:四、在此标准内据实扣除。一、二、按照工资、
  单位为个人发放或支付的座机电话、上网等费用。现将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因通讯制度改革,三、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
  二○○八年一月七日重庆渝快办app地方税务局文件渝地税发〔2008〕3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渝快办app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渝快办app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对本文涉及机构名称变更的地方进行了修改。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给个人的通讯补贴收入,以及发放含通讯费用性质的工作性补贴。以及通讯补贴发放标准及范围的有关材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公务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400元(含400元),经请示渝快办app政府同意,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实行通讯制度改革的单位应将通讯制度改革方案,或以报销方式支付个人通讯费用,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通讯补贴的范围界定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有关规定,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通讯补贴收入是指各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个人通讯补贴,移动电话、并入当月工资、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渝中区大坪莲花国际商业1-85(永辉超市楼下)
Add:重庆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第1页 本站导航-第2页 本站导航-第3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一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二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三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四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五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六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七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八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九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一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二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三页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第十四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一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二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三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四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五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六页 本站导航-人民网资讯第七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一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二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三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四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五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六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七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八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九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十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十一页 本站导航-华龙网资讯第十二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一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二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三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四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五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六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七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八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九页 本站导航-中青新闻第十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