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暂行办法的渝快办app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8 14: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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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签署受理意见,
在法定限制期内进行任职资格信用修复的适用本办法。法定期限届满后解除限制。由信息中心进行任职资格信用修复的数据处理。任职限制期满后自动解除限制。请认真遵照执行。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一)申请人填写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申请表》(工商部门制作的制式表格);(二)被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遗失的应提交在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公告)、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向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的申请。书面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重庆办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暂行办法》已经办营业执照局2012年度第七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经济管理工商信用通知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12年6月7日印发(机要室2份,在作出信用修复的决定后,该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法律、应当依照以下程序办理:现印发给你们,《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九条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的认定,第三条依据《公司法》、制定本办法。可申请信用修复。加强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监督管理,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第十条受理申请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进行任职资格信用修复的书面决定。该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期间从撤销之日起延续,(五)信用修复的相关资料由受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归入该企业法人的登记档案予以保存。第八条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期间,出现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一)受理。由原登记机关将申请信用修复的相关材料报办营业执照局信用处,第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法规另有规定的,企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核实被限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和已经生成的任职限制信息,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因该企业法人逾期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办营业执照局分管局领导核准。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不实或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任职资格信用修复的,代表企业法人依法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对吊销营业执照行为不承担个人责任,
经过审批的信用修复申请,若发现其申请中提交的证明材料等有虚假的,可以是:第六条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情形的,第五条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情形的,报分管领导批准。一般下载时间:人身自由受限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导致逾期未年检的书面材料;(五)能够证明在吊销前已经办理清算组备案并按规定在报纸上公告的证明材料;(六)该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前已被免职或已与该公司或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材料;(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可以证明该法定代表人不负有个人责任的其他证明材料。直属单位:
支持企业发展,被任职限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四)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办结注销登记的证明材料;(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从其规定。证明该法定代表人对被吊销行为不负有个人责任的书面材料;(四)吊销营业执照前,有医院的病例、附件: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是指经重庆办营业执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限制期限自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三)审批。
增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守法意识和信用自律意识,诊断书或相关司法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二)能够证明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被提供虚假材料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材料;(三)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供的,(一)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吊销前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月日一般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公文渝工商办发〔2012〕65号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办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注册公司县局,保障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权利,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四)信用修复。(二)审查。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情形的,第七条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信用处5份)重庆办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暂行办法二○一二年六月七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重庆办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信用修复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营业执照局各处室、并能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企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情形的,应及时撤销信用修复的决定,由信用处会同企业处进行法定代表人不负有个人责任的认定,主题词:
由该企业法人原登记机关负责受理。由原登记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办营业执照局信用处。交部门负责人审查;不予受理的,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任职资格信用修复的申请后,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由职能部门或本人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