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所得税
建筑安装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个人所得税已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办营业执照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可否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8-09-14 14:56:00
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司注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薪金所得,答: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