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近日,国家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以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方向,构建全品种、全过程品信息化追溯体系。优先纳入基本物、保报销物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品。2022年年底基本完成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覆盖。
《征求意见稿》指出,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品批准文号的品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品追溯系统,形成互联互通品追溯信息数据链,实现品流通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
《征求意见稿》要求,持有人应履行品信息化追溯管理责任,对产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以唯一追溯标识。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监局要建立全国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创新查询方式。品追溯数据的所有权为“谁产生、谁所有”,未经所有方授权,运营者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信息。品追溯信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品失效期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