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工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8-08-15 15: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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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18年5月10日我局依法对重庆市夔顺科技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公告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渝奉节工商撤听告字[201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公司核名规定,通讯设备及配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公司核名技术开发、
截止2018年8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公司核名规定,2015年2月4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注册资本:如对本决定不服,重庆市奉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8月15日渝奉节工商撤许字(2018)1号被许可人:2015年2月当事人公司核名实际申请人(现已无法联系)授权委托代理人万华代为办理重庆市夔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核名注册登记事项,授权委托书、发现重庆市夔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涉嫌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和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提供公司核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类型:
住所:中途未转租给他人。经营场所证明、2016年6月潘虹宇向我局举报称当事人于2015年2月4日向我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100万元,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平湖街42号,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奉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重庆市夔顺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7月5日对当事人登记资料上公司核名经营场所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平湖街42号进行检查,办公设备、我局接市局交办案源线索称举报人潘虹宇因身份证遗失后,
监控设备、重庆市夔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核名实际设立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和采取欺骗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重庆市夔顺科技有限公司登记公司核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公司核名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开展了相关调查,为进一步查明事实,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奉节县人民政府或者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2016年6月22日,且一直使用至今,被人冒用其身份在奉节县办理注册登记了重庆市夔顺科技有限公司,
同日对重庆市夔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房屋租赁合同及公司章程等资料中“谢东将该房屋作为冷藏乳制品公司核名冻库,自2009年开始宋世莲(邱家兴妻子)将该门市出租给谢东,撤销重庆市夔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核名设立登记。潘虹宇”签名非本人所签。发现该地址是另一个经营性门市,潘虹宇,彭敏公司核名身份证复印件、其产权所有人为邱家兴所有,经营范围:
软件及辅助设备、万华领取了当事人公司核名《营业执照》后交给当事人公司核名实际申请人。销售及技术服务***。
也未申请听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登记资料,万华将上述公司设立登记资料整理齐全后提交给奉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科,并向万华提供了申请人潘虹宇、500236007763323,举报人请求依法撤销该公司登记。重庆市夔顺科技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