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工商分局行政决定履行告书
发布日期:2018-08-15 16: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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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局于2018年3月15日作出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北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工商处字〔2018〕第1号),联系电话:注册办营业执照市财政局,渝北工商催告字〔2018〕第1号杨六林: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北区分局2018年8月14日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后,申辩。162件和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决定对你作出没收侵权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按期到农行注册办营业执照市分行营业部大溪沟分理处支行(帐户:“010601040001763)缴纳罚款。023-67489806。你有权进行陈述、旺福旺大礼包”本局将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每日按罚没款数额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帐号:收到本催告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