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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和涪陵区委、区的相关要求,涪陵局结合当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实际,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化工作的开展。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意义。涪陵局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务必深刻认识“围绕构建主义和谐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是切实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的前提条件。”为加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领导,分局为此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排查化解影响稳定的重大和突出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紧紧围绕两个重点:一是重点排查影响稳定的问题: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就业优惠政策贯彻执行问题;粮食、农资市场监管等涉及“三农”方面的问题;食品、矿山、化学危险品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准入及监管问题;销和变相销等影响稳定的问题。二是重点排查影响队伍稳定的问题:因违法行政、收费导致企业和群众上访的问题;因执法不规范,导致个别群众不满意的问题;系统内部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落实到位的问题;其它重复上访和疑难信访案件的化解问题。
三、及时上报有关况。涪陵局要求全局以科所为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清理,并及时将况报送分局。把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对排查出的重大和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涪陵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