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注册公司工商分局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4-01-09 09: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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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本注册公司核名责令限期补办验照公告后仍未纠正,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公司核名黔江办营业执照分注册公司核名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公告经查:金昌林等116户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2012年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我注册公司核名所属工商所办理验照事项,可在自本公告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和规定,2012吊销个体工商户名单.xls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公司核名黔江办营业执照分注册公司核名2014年1月9日本注册公司核名决定吊销上述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上述被吊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印章及相关证件自动作废,60日内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公司核名申请复议。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如对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不服,并将营业执照和印章送交当地工商所。其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