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工商局渝快办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13 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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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由清算组织依法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我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当事人如对吊销营业执照渝快办app处罚决定不服,被吊销营业执照渝快办app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吊销公告名单.xls重庆市潼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2月13日根据国家法律、被吊销营业执照渝快办app企业所设立渝快办app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重庆市潼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渝快办app规定,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潼南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潼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法规规定,
潼南县渝都塑胶型材有限公司等29户企业(名单见附件)未按照规定参加(接受)2011、2011等年度企业年度检验。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组织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