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渝快办app工商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09 1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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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放弃该权利。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局于2013年10月10日责令限期补办验照公告后仍未纠正,金昌林等116户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2012年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我局所属工商所办理验照事项,
吊销个体工商户名单.xls重庆公司注销工商行政管理局黔江区分局2013年12月9日当事人可要求陈述、逾期未提出的,
三十二条、其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本局拟吊销上述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公告,申辩或举行听证,附件:
重庆公司注销工商行政管理局黔江区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经查:特此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四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