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一是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双方进一步深化工作协作机制,造好快捷、便利的案件信息交换平台,彻底实现案件资源共享。双方在查办经济领域中的案件中,发现涉嫌罪同时构成行政违法的,通过案件信息交换平台主动移送案件线索,共同参与查办。
二是建立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小结前阶段的协作工作开展况,确定下步的工作重点;相互通报案件信息,共同进行案件线索排查。
三是建立案件联动机制。工商分局在查处经济领域的违法案件过程中,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同时检察机关应依法给予支持。在案件查办中,实行分工、协作,将工商行政执法职能和检察机关的职能充分结合起来,整合执法资源,维护经济秩序。
双方确定今年以商业贿赂案件作为协作、配合工作的重点,化“三项制度”的协作机制,推动检察机关与工商机关的执法资源整合。(渝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