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2006年,全系统针对检测经费偏低、快速检测结论缺乏法律效力等突出问题,大胆创新,加大了商品质量监测的力度,商品质量监管取得了突破进展。
一是平等协商优势互补,做到了少投入多检出。与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市纤维织品检验所、重庆市电子电器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八家检验机构签订了商品检测优惠收费协议,优惠幅度平均达30%,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监测经费不足的问题,依法开创了低投入高产出的新路子。
二是部门合作扬长避短,解决了速检效力问题。与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达成了食品快速检测合作协议,约定经培训合格的工商部门检测人员,可以直接出具该局“检验检疫中心”的检验报告,部分解决了检测结论无法律效力的问题,提高了商品质量监管的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受到总局食品专项整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国内同行的青睐。
三是商品检测品种增加,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系统今年检测的商品样组已超过去年,检测的商品种类明显增加,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全年全市对流通环节食品、农资、电子电器、五金产品、贵金属饰品、建材、纺织品、纸及纸制品等八大类64种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检样品7167组,比去年增加了1597组,同比增长28.7%,其中合格4442组,整体合格率为61.98%;立案查处案件816件,罚没款365.12万元,同比下降了75件,13.59万元。
四是及时发布红盾示,收到了良好效益。共发布商品检测信息12期,涉及多个知名品牌。康师傅、统一、日清等知名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检测不合格信息在上响烈,香港大公报、文汇报等八大媒体的记者均来我局对此事进行采访,人民网、新华网、中华网、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纷纷转载,对公众消费起到了较好的示和提示作用。今年3月,彭水县南门洞农贸市场发生一起5名食用菠萝中事件,县工商局在掌握了有关况后果断处理,及时发布了“谨慎食用菠萝”的安全示信息,提醒消费者正确食用菠萝,避免产生恐慌,有效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展。(消保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