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消费税
纳税人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发布日期:2018-07-18 16:04:00
汽车、"答: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游艇,
  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工商动态 人民网资讯 华龙网资讯 中青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