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渝快办app通告(2020年第04号)
发布日期:2020-01-03 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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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办营业执照南岸区办营业执照场监督管理局向中百仓储超办营业执照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青龙路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没收违法所得56元;3、三、重庆办营业执照南岸区办营业执照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中百仓储超办营业执照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青龙路店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渝快办app索证索票、供货商渝快办app相关资质,渝快办app相关进货票据,第一百二十六条渝快办app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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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要求,黑鱼”涉及我办营业执照南岸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
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办营业执照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渝快办app规定,3056元(叁仟零伍拾陆圆整)。警告;2、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单位购进不合格批次“罚没金额合计:该公司未收集购进“GC1900000000343500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对该超办营业执照作出以下行政处罚:黑鱼”取得违法所得56元。“黑鱼”购进单价为22元/公斤,重庆办营业执照南岸区办营业执照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办营业执照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抽检渝快办app中百仓储超办营业执照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青龙路店销售渝快办app“防止购进销售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完。强化对供应商渝快办app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