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3 16: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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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核名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我局将依法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核名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由股东或投资人组成清算组,如对我局作出的吊销处罚决定不服,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018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核名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依据国家法律、经查,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公司核名注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彭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
彭水局吊销企业名单公司核名注销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23日附件: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彭水局吊销处罚企业名单2019-12-23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核名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
法规的规定,公司核名注销源度投资咨询中心等186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