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质量控制违规行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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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18〕67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重庆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质量控制违规行为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期,市住房城乡建委对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重庆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昌荣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重庆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问题:1、原材料留样管理混乱,2018年1月至今,外加剂及膨胀剂均未留样;2、未对2018年10月进场的“三圣ZY”膨胀剂进行复检;3、试验室部分仪器设备已损坏,不能满足开展相应原材料进场检测需要;4、2018年9月至10月,未对抗渗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5、部分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签字和试验数据涉嫌造假。
(二)重庆昌荣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问题:1、试验室人员配置不满足资质管理要求;2、2018年1月至今,试验室主任长期未到岗履职,其署名的大多数检测报告涉嫌签名造假;3、试验室部分仪器设备已损坏,不能满足开展相应原材料进场检测需要;4、部分检测工作(砂石检测、混凝土抗渗性能检测等)未开展,涉嫌检测数据造假;5、混凝土试件留置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部分批次混凝土未进行出厂检验;6、未按规定上传原材料和混凝土试件检测报告。
二、处理情况
经研究,决定对重庆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重庆昌荣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不良记录一年,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重庆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重庆昌荣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教训,立即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重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引以为戒,不断加强试验室管理和生产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各区县城乡建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质量控制,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