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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办营业执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7 00:00:00
渝建〔2018〕649号渝快办app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不需提供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经开区、高新区、有关单位: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渝快办app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1月26日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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