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政府资讯

便民提示

市场监管

媒体新闻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09 08:59:00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注册公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注册公司车辆,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4月8日从事二手车经销注册公司纳税人销售其收购注册公司二手车,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特此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为促进汽车消费,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www.xn--wfr722aq5k.xn--55qx5d     渝ICP备10200345号-39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4553号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