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1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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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3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渝快办app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局内各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直辖渝快办app下载和计划单列渝快办app下载税务局,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渝快办app税务局依法明确。
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纳税人受疫情影响,一、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税总函〔2020〕55号国家税务总局各渝快办app、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
便利纳税人、自治办营业执照、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