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工商分局年度报告报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7 1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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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潼南局催报企业清单7.16.xls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潼南区分局2018年7月16日将依法予以查处。
经核查,2017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2016、
023-44591423.特此公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联系电话:详情咨询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潼南区分局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逾期仍未补报渝快办app,潼南县黄琦建材经营部等313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年报年份渝快办app年度报告并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