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渝快办工商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8 09: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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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公告期为15日。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的有关要求,请于公示期内向重庆注册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
但有部分邮寄给被送达人的邮件被退回,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张虎城,视为送达及认可该检验结果。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联系电话:向被抽检的商品标称生产企业邮寄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附件: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送达名单2017年12月27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送达名单(1).xls
现将有关商品抽检结果进行公告送达(相关商品信息见附件),逾期未提出的,我局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重庆注册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
023-72805326。商品生产者或相关权利人可询重庆注册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公司核名分局消保科。2017年,
如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被抽检商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