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渝快办工商分局企业年度报告报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3 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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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分渝快办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渝快办大渡口区分渝快办2018年1月3日大渡口区分渝快办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xls逾期仍未补报的,附件:经查重庆市大渡口区永净清洁有限渝快办app等310户企业(名单附后)已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将依法予以查处。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并向社会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