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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感谢你们了,帮我解决了一件头疼的事。”近日,四川省江油市的周先生专程给重庆市开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送来一面写有“秉公维权 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并向在场的工商干部连声道谢。
3年前,周先生将自己的周肥肠商标授权开县一餐饮店使用,期限为3年。今年4月,周肥肠商标授权使用期限已到,周先生要求收回商标自用,但该餐饮店经营者李某置若罔闻,继续使用周肥肠商标,经多次交涉未果,无奈之下的周先生向开县工商局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局商标广告科执法人员会同辖区工商所商标专管员,与周先生一道到李某所在的餐饮店了解况,发现李某确实在继续使用周肥肠商标。经查,周肥肠商标授权使用相关文件早已过期,该餐饮店已无权使用该商标。
为此,执法人员向李某讲解了新《商标法》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其行为已经违法。终,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该局执法人员介绍说,该餐饮店经营者的行为属于侵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但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能主动承担法律责任,并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所以工商部门只是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店铺名称、装潢上的周肥肠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