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一是和组卷:由巡查组2人以上到个体工商户当中进行实地,并根据该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况,填写《核费审批表》,提出核费建议意见。巡查组负责建立核费审批表专卷,交核费小组讨论。
二是定费和公示:根据巡查人员提供的建议意见,区别况核定收费标准。对已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1、4、7、10月的上旬集中召开核费工作小组会议;对新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按月召开核费工作会议。同时,由巡查组按照核费工作小组意见公示当月核费审批结果,公示内容包括注册号、经营者姓名、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行业)、定额标准。
三是送达和录入:由巡查组根据核费工作小组意见填写《缴费通知书》,并送达到个体工商户,同时将缴费通知书存根交片区收费人员。由片区收费人员将核费信息录入12315业务管理系统。
四是收费和公示:由收费人员根据核费信息收费,并将收费况录入12315业务管理系统。同时,每季度末由巡查组按照实际的缴费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注册号、经营者姓名、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行业)、缴费金额、票据号码和出票人。
五是查费:查费小组通过查阅票据、网上抽查和实地核查三结合,定期不定期对收费况进行核查。要求收费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收费标准,必须按核费定费领导小组讨论意见执行。对擅自降低收费标准的,由责任人缴纳差额部分,并按违纪报县局处理。(开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