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巴南区分局关于部分企业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核名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28 11: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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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详情咨询巴南区工商分局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巴南工商分局两年及两年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xls渝快办app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巴南区分局2016年10月28日请该类企业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未报年度进行补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逾期仍未补报年报的企业,并向社会公示。经核查,023-66221831。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附件:巴南区渝快办app光蓝贸易有限渝快办第一分渝快办等999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