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快办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足区分局年报报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01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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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进行年报补报。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特此公告附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详情咨询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足区分局企业监管科,023-4780092。现有大足县四海冶金炉料废品回收有限公司等107户企业,
2年及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xls联系电话:2年及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足区分局2016年10月25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