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关于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渝快办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28 10: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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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辖区内注册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注册公司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企业名单.xls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2016年10月27日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注册公司,请以下企业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发现部分企业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联系,附件:现将检查中发现注册公司相关企业名单(见附件)公告如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注册公司规定,特此公告。根据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