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市注册公司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吊销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15 10:24:35
来源于: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向重庆兰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76户企业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公司核名申请复议,重庆兰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76户企业(名单附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采取公告送达,经查: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吊销名单.doc重庆两江新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公司核名2016年8月12日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渝北注册公司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本公司核名决定吊销重庆兰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76户企业营业执照。构成了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重庆兰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76户企业: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