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关于部分企业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渝快办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03 17: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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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核名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附件:请下列企业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单附后)。61217857龙门浩工商所地址:
61217872弹子石工商所地址:61217864南山工商所地址:我注册公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
61217910南岸区丹龙南路5号电话:南岸区南城大道1号协信城3栋2-5电话:
61217842四公里工商所地址: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
特此公告。依据《公司核名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南岸区弹子石正街190号电话:南岸区南坪东路42-10号电话:名单.xls公司注销市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公司南岸区分注册公司2016年6月3日工商所联系方式南坪工商所地址:南岸区崇文路22号附12号电话:
南岸区长生桥镇长生路57—19号电话:根据相关规定,61217884西部新区工商所地址:
61217879长生桥工商所地址:南岸区南岸区上新街前进路88-19号电话: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