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关于提示部分企业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渝快办app下载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03 16: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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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及具备吊销条件投资类市场主体名单.xls渝快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2016年6月3日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请下列企业(详见附件)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现将检查中发现的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将依法予以吊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