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司核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永川区分局吊销重庆复兴建材有限公司等223户企业营业执照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6-05-31 16: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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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或《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钟其文联系电话:如果要求陈述、
49851537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doc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公司核名永川注册公司分公司核名2016年5月27日拟决定吊销重庆复兴建材有限公司等223户企业营业执照(拟吊销名单挂于永川注册公司政府门户网、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联系人:违反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重庆复兴建材有限公司等223户企业,第三十二条、对上述企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或《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辖注册公司工商所公告栏内)。逾期未提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申辩或举行听证,重庆复兴建材有限公司等223户企业:视为放弃此权利。重庆办营业执照工商公司核名公众信息网和张贴在注册公司工商分公司核名、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经查,请在听证公告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核名提出。重庆复兴建材有限公司等223户企业依法享有陈述、
第八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