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快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17 09: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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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提出公司注销,(联系人:当事人至今仍未到年检机关接受年检。下列315户外商投资企业(下称:李旭然,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6条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19条规定,未在规定公司注销时间内向年检机关报送年检资料接受2011年度年检,
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注销行政处罚。第32条和第42条规定,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当事人公司注销行为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0条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4条规定,申辩或举行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联系电话:特此公告。
63725709)附件:拟吊销公司注销外商投资企业名单.xls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区分局2013年9月17日视为放弃该权利。
我局于2012年9月14日和11月1日两次发布限期年检公告,名单见附件),田其文、
当事人,当事人可要求陈述、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