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局积索“产品和食品经营示范店”渝快办app创建工作新途径
发布日期:2009-05-14 16: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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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乳品生产经营秩序。误导消费者,各有关监管部门开始依法查处。少数乳品企业宣称生产“卫生部、
(广告处供稿)标识和广告中宣传“无抗奶”
无抗奶”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自6月30日起,
严禁在乳品标签、等不科学、不符合实际的内容。近期,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联合发布《公告》,自2009年4月22日起,各乳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应当停止“无抗奶”规范乳品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