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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其他产品的混合销售如何征收消费税?
发布日期:2019-02-15 10:10:00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分别核算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渝快办app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
  “答: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经营单位,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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