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开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有关事项的办营业执照通告
发布日期:2019-10-10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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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及税务机关、为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收费渝快办监督管理,可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引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等情形,一、特此通告。
如发现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未备案提供服务、方便纳税人自主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违规乱收费等问题,
干预、可向我局投诉举报,截止2019年10月8日已在重庆市税务局备案渝快办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名单(不含代理商)详见附件。
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已在重庆市税务局备案渝快办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名单.xls根据《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渝快办通知》(税总发〔2019〕49号)要求,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对基础服务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打印、三、12366-5;023-67572652;023-67572628。四、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渝快办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19年10月10日附件: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应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渝快办生成、或自主自愿选择在我局备案渝快办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未备案渝快办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不得在我市开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投诉举报电话为:
税务人员违反纪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