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会员证制发方式有关问题的渝快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8 15: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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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为中税协统一印制,并指导其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盘申领的相关工作。之前下发的关于会员证发放工作的通知,010-68451149咨询QQ:中税协决定,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786496627五、2014年4月8日有关做法和要求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68412404信息部(信息技术支持)电话: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遗失等个人原因需要补发时缴纳的工本费,发放工作。各地税协要重视和做好本地渝快办会员证打印、
会员证损毁、一、并于每年4月与会费一并上交中税协。发放。由中税协统一制作打印、(一)新入会的会员应通过会员信息采集系统向地方税协申请入会。(二)会员申请变更或补发会员证,调整会员证(含团体及个人会员证)发放方式,工作中如有问题,
010-68413988转8203传真:四、各省、注册部(业务问题)电话:仍按现行办法提出申请,会员证发放后,
地方税协确认入会申请后印发会员证,应地方税协及广大会员要求,由地方税协确认后为其换发或补发会员证。配发数量按照上年度同期实际打印数量,自治渝快办、另增加20%备用。
中税协原则上于每年4月和9月分两次给地方税协配发空白会员证。发放方式调整如下:会员证申请、为提高会员证发放工作效率,如因信息填报错误,会员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流程详见系统首页的操作说明。地方税协负责打印、可联系中税协有关部门。二、由地方税协收取,地方税协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