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审核情况的办营业执照公示
发布日期:2013-12-02 09: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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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特级注册税务师英语考试成绩名单(附件二),符合特级注册税务师要求注册公司申请人名单.xls(43.00KB)附件二:联系电话:自治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保留特级注册税务师英语考试成绩名单.xls(42.00KB)010-68412404010–68413988转8203电子邮箱: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2011年8月4日修改)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注册公司通知》等相关文件注册公司规定,其特级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保留两年。符合特级注册税务师要求注册公司申请人名单.xls附件一:保留特级注册税务师英语考试成绩名单.xls附件二:附件一:zcb@cctaa.cn通过认定注册公司特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以中税协公告为准。各公司核名、凡对上述申请人申报特级注册税务师持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同中税协(注册部)联系。
现将在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中符合特级注册税务师要求注册公司申请人名单(附件一)予以公示。即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